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靖边县人民检察院--举报控申
  


举 报 常 识


 


    我国公民、机关团体、企事业单位以及港澳台同胞、海外侨胞和外籍人士通常可采用的举报方式,主要是电话、信函、来访和预约举报四种。


    电话举报举报人按照所掌握的案件线索的性质,用电话向负责受理此类案件的举报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进行举报。举报电话号码:


    信函举报:举报人将所掌握的案件线索,写信寄给负责受理此类案件的举报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进行举报。


    来访举报:举报人亲自到有关举报机构或者有关负责部门,当面向举报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举报。


    预约举报:举报重要线索时,举报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,向有关举报机构预约具体的举报时间、地点、形式,由举报机构的工作人员接待受理。


    此外,举报人还可以采取电传、电报、录音、录相等方式进行举报。


    以上几种方式中,信函举报是目前最常用的方式。一封写得好的举报信,可以给检察机关的调查提供很多方便条件,使查处工作顺利进行,有利于“稳、准、狠、快”地打击犯罪活动。那么,怎样写好举报信呢?


首先举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。不要随意夸大举报的事实,更不能无中生有,不要把自己主观上的怀疑、推测和真实情况混在一起,以免影响及时准确地开展调查工作。其次,要写清楚被举报人和举报人自己的基本情况,包括姓名、单位、职务、详细住址。其三,要详细介绍举报案件的事实,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案发单位、作案情节、手段(如会计采取作假帐)、作案后果(如贪污的数额),以及列举证据材料及其来源。随信附来的证据材料可以是复印件,原始证据材料最好举报人自己妥善保存,留到检察人员来调查时,再当面交给他们。写举报信还应当注意字迹工整、清楚,最好用钢笔或毛笔书写,以便存档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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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1月1日